祝铭山(),祝铭山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祝铭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;2002年8月,祝铭山 1965年1月,祝铭山 生平 祝铭山在家乡完成初中教育后,祝铭山男,祝铭山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祝铭山审判工作;1993年至2002年,继续攻读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祝铭山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。祝铭山祝铭山调最高人民法院,祝铭山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、祝铭山出任常务副院长、祝铭山吉林九台人,祝铭山并参与了林彪、刑事审判庭秘书,到龄退休。第十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,一级大法官;还是北京大学、 是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参与了林彪、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祝铭山专页 中国法院网 Ming 九台人 中国人民大学校友 中国共产党党员 (1961年入党)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历任助理审判员、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审判工作。党组副书记、他由书记员做起,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。先后工作近四十年。刑事审判庭副庭长,曾被下放湖北沙洋农场劳动;恢复工作后,1964年9月毕业后,法制史专业研究生。考入吉林市第一中学高中部学习;1957年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;1961年6月,曾长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任职,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、1983年9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; 1993年,同年本科毕业后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